土地公论坛(灯鱼为什么发光 ?要如何繁殖和饲养?)

1、灯鱼为什么发光 ?要如何繁殖和饲养?

自我国古代以来,观赏鱼就是家中不可缺少的装点之物,只是那时的观赏鱼多养在庭院池塘之中供人们赏玩。而到了近现代,随着房屋格局的不断改变,池塘式养鱼不再能够普及,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水草缸和水陆缸也应运而生。这也使得观赏鱼再次成为了宠物界的“宠妃”,而作为观赏鱼中的“草根明星”——灯鱼,也因为其独特的外形越来越为人们所喜爱。

灯鱼发光的秘密

为什么说灯鱼是观赏鱼中的“草根明星”呢?原来,在以水草缸和水陆缸为主的饲养载体中,由于灯鱼的自带发光体质,恍如游弋的小精灵,被誉为“会游泳的宝石”。

而灯鱼发光的原因,到目前为止最具有代表性说法是由于灯鱼体内“鸟粪嘌昤晶体”这一色素沉淀累积在了灯鱼的真皮层,而后在灯光的照射下形成反射,从而人们肉眼看到的就是闪闪发光的灯鱼了。

灯鱼的分布和种类

灯鱼并非我国土生土长的鱼类,它主要分布在南美,非洲,北美和中美地区,后来才随着水草缸和水陆缸一起引入到中国。现在灯鱼已经可以成功地进行人工繁殖。

就灯鱼的种类而言,主要有宝莲灯、红鼻剪刀 、金丝灯、红绿灯、火焰灯、迷你灯、蓝眼灯、一眉道人、火翅金钻 、火兔灯等。它们的名称大多是根据其形态特征来定的。

比如宝莲灯鱼,其鱼体长约 4~5 厘米,体色十分艳丽,背部呈黄绿色,腹部乳白色。在宝莲灯鱼的体侧,从眼后缘到尾柄有一条较宽的明亮的蓝色纵带,纵带下方后腹部有一片红色斑块,像极了一朵盛开的莲花,也因此而得名。值得注意的是,它与红绿灯鱼有点相似,但红绿灯鱼体侧是一条霓虹纵带,而从眼部直至尾柄前则因光线折射而蓝绿相间,这也是它们最明显的区分点之一。

灯鱼的繁殖和饲养

不同种类的灯鱼,它们的繁殖特点和注意事项也有不同。以七星灯鱼和宝莲灯鱼为例。

七星灯鱼的繁殖

它们的繁殖属于体外受精,需要特定的产卵环境和条件,比如水温需维持在27~28℃,在繁殖水箱(30~40厘米长)的底部放置蕨类植物作为产床,因为七星灯鱼的卵多呈无粘性或半粘性,如果不设置产床,一方面卵容易破裂,另一方面也容易遭到亲鱼的吞食。

而在繁殖之前,需要将雌雄鱼分开饲养,两周之后,雌鱼孕育的卵子已经成熟,之后再在暗光环境将雌雄亲鱼放在繁殖水箱当中。七星灯鱼的雌鱼一般会在清晨以急速旋转的方式产卵,因此如果观察到雌鱼腹部已经完全扁平,那么需将亲鱼打捞出繁殖水箱,然后等待鱼卵孵化。

宝莲灯鱼的繁殖

宝莲灯鱼一般在6~8月龄期间进入产卵期,因此,若要进行人工繁殖,春季和秋季是最佳时间。宝莲灯鱼的繁殖要求水温25~26℃,且水需呈现偏酸性环境,其PH值要控制在5.6~6.8之间。

宝莲灯鱼的繁殖水箱的规格以600*200*200的鱼缸位最佳选择,同样也需要在水箱底部放入蕨类等水草,然后在光线较暗的地方同时放入雌雄亲鱼,静待产卵,后将亲鱼捞出即可。此外,宝莲灯鱼1年可多次产卵。

灯鱼的饲养

在灯鱼的饲养方面,总体来说,灯鱼是比较好饲养的一种观赏性鱼类,只要对其水质环境进行严格控制,基本上灯鱼们可以成长得非常完好。下面对其饲养注意事项进行一个归纳。

1.水质环境

(1)水温:生长水温22~28℃;繁殖水温24~28℃;

(2)PH值:6~7;

(3)换水时间:3~5天更换一次水。

2.饲料

(1)人工饲料:人为加工过的鱼食,如薄片饲料,可在网上购买;

(2)活性饵料:灯鱼比较偏爱,主要有红虫、线虫、丰年虾、丝蚯蚓等。网上有冷冻红虫、冷冻丰年虾等出售。

3.疾病防治

灯鱼的疾病主要是白点病,多是在换水过程中没有控制好水质环境而让寄生虫有机可乘。因此,一方面是要预防白点病的发生,悉心照料灯鱼。另一方面,如果有灯鱼已经感染了白点病,需要立即隔离治疗,因为白点病是具有传染性的,具体可以将原缸中的抽出大约3/4,再加入,1/4的新水然后升温至30℃,加入适量的治白点药剂,通常为驱虫药,不用一星期即可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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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地府,黄泉,奈何桥等等之类的古老传说

地府:在中国,大量的古代神话和佛教典籍中都有阴曹地府的记载,中国人把世界万物都分为两极,这就是中国的阴阳学说,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把人类生存的空间分为天(阳)、地(阴);人分男(阳)、女(阴);时分白(阳)、昼(阴);天分日(阳)、月(阴);在中国有三界之说,就是天上、人间、地狱;认为人是有灵魂的,每个人有三魂七魄,人在死后首先要到阴曹地府去报到,在那里接受阴间的大法官—–阎罗王的审判,根据每个人在阳间的表现作出判决,好人会得道成仙到天上去过神仙生活,长生不老;不好不坏的人就要投胎转世再做人;坏人恶人就要打入阴曹地府中的十八层地狱中相应的层数中接受不同的惩罚。中国古人认为天上有玉皇掌管,西天有佛祖掌管,人间有皇帝掌管,而阴间,则是由地藏菩萨和众王主持。人死后回归阴府,阎罗王会根据其在阳间所做予以惩罚。所以有道是:莫言不报应,神鬼有安排。

地府是掌管万物生灵生命的地方。凡天地万物,死后其灵魂都在被黑白二常拘到阴界,其在阳间的一切善恶都要在此了结。正所谓是活人在阳间,死人在阴间,阳间一个世界,阴间一个世界。世人都说阴间阴森恐怖,到处是孤魂野鬼。其实,又有谁亲眼见过呢,称为一个世界,就有美有丑,阳间是这样,阴间也是如此。

传说中文字地府的神职人员分布是这样的:

首先地位最高的天齐仁圣大帝,掌管大地万物生灵。

然后是北阴酆都大帝

之后有五方鬼帝:

东方鬼帝蔡郁垒、神荼,治”桃止山”鬼门关

西方鬼帝赵文和,王真人,治”嶓冢山”

北方鬼帝张衡、杨云,治罗酆山;

南方鬼帝杜子仁,治罗浮山;

中央鬼帝周乞、稽康,治”抱犊山”

再下面是罗酆六天(以下为宫名,六天为守宫神)

纣绝阴天宫、泰煞谅事宗天宫、明晨耐犯武城天宫、

恬昭罪气天宫、宗灵七非天宫、敢司连宛屡天宫。

而传说中阴曹地府是由十殿阎罗王所掌控的了,十殿阎罗王分别是叫:秦广王、楚江王、宋帝王、仵官王、阎罗王、平等王、泰山王、都市王、卞城王、转轮王。

秦广王–专管人间的长寿与夭折、出生与死亡的册籍;统一管理阴间受刑及来生吉、凶。鬼判殿位居大海之中、沃焦石之外,正西的黄泉黑路上。

楚江王–主掌大海之底,正南方沃焦石下的活大地狱。

宋帝王–主掌大海之底,东南方沃焦石下的黑绳大地狱。

五官王–掌管地狱在大海之底,正东方沃焦石下的合大地狱。

阎罗王–司掌大海之底,东北方沃焦石下的叫唤大地狱。

卞城王–掌理大海之底,正北方沃焦石下的大叫唤大地狱。

泰山王,掌管大海底,丁北方沃焦石下的热恼大地狱。

都市王,掌管大海之底,正西方沃焦石下的大热恼大地狱。

平等王,掌理大海底,西南方沃焦石下的阿鼻大地狱。

转轮王,殿居阴间沃焦石外,正东方,直对五浊世界的地方。

十殿阎王摩下还有:首席判官崔府君、钟魁、黑白无常、牛头马面、孟婆神等。整个阴曹地府就在他们的控制之下!

在这些冥神的上面,还有一位地藏菩萨。地藏王菩萨意欲超渡所有阴间的鬼魂,令世人不再行恶,不再堕入阴间地狱受苦。于是恩准所有的鬼魂,在世虽曾犯过错,如果真诚忏悔、改过,则所做罪业,可以从宽抵罪,免于受诸苦刑。

地藏:梵名乞叉底檗沙,在忉利天受释迦如来咐嘱,每日晨朝入恒沙禅定,观察众机。于二佛中间,无佛世界教化六道众生之大悲菩萨也。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故名地藏。在密教,其密号为悲愿金刚或称与愿金刚。《莲华三昧经》云:‘檀陀地藏化地狱道,手持人头幢;宝珠地藏化饿鬼道,手持宝珠;宝印地藏化作畜生道,伸如意宝印手;持地地藏化修罗道,能持大地拥护修罗者;除盖障地藏化人道,为人除八苦盖障者;日光地藏化天道,照天人之五衰而除其苦恼者。又,地,心地也,能生万法,一切皆由此生;藏,含藏也,心地含藏无量恒沙清净性功德,有能生、能载、能摄、能藏、能支、坚固等义。

菩萨:梵音‘菩提萨’之简称也。‘菩提’为觉,为道;‘萨’为有情,为众生。又译作开士、高士、大士等,总名为求佛果之大乘众生,发菩提心,行菩萨道者也。有自觉、觉他两义:于己,则上求佛道,上求菩提以自觉;于人,则下化众生,以菩提法觉、化众生也。故菩萨者,有觉悟之众生也;能觉悟众生之众生也。

此地藏菩萨,当年曾经在佛前许下大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佛主如来见他一片至诚,就命他镇守阴曹地府!对枉死之鬼魂与以超度。

黄泉,在中国文化中是指人死后所居住的地方。古代认为天地玄黄,而泉在地下,所以称为黄泉。一说为中国以黄河流域为中心,泉水因黄土而变黄,故称为黄泉。乐府诗集˙卷七十三˙杂曲歌辞十三˙古辞˙焦仲卿妻: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

黄泉路上没老少(谚语)比喻人不论年纪大或小,都可能死亡。俗语说:黄泉路上没老少,你又何必斤斤计较!

碧落黄泉碧落,天空。黄泉,地底下。碧落黄泉指从天上到地下。语本唐˙白居易˙长恨歌: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后用以形容上天下地,无所不包的范围。清˙洪升˙长生殿˙第五十出:荷君王不弃,念切思专,碧落黄泉,为奴寻遍。

不到黄泉不相见郑庄公与母亲见(左传)隐公元年原文为: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人生无常黄泉路上也不相遇

既是苦,又是空怀着多少血与泪几多冷嘲与热讽……….

幽游白书中的黄泉

黄泉——野性的洒脱

我已知道那个害我失去光明的人是谁了,但我不恨他。

黄泉初登场时一下子就吸引我注意的一段台词,因为他对着藏马说这句话的时候,藏马的表情有了微妙的变化。不知道是不是从追忆篇开始的,月阳特别喜欢探究过去[汗……好八卦……]。而藏马身为妖狐的过去,我自然更想知道。其实一直以来都很好奇妖狐的藏马那样冷酷的个性是究竟怎么在并没有消失记忆的情况下转变成南野秀一那样的温文尔雅,甚至为了母亲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

以前曾经在别人的漫评里看到这样一句话——“魔界的三国王是系在一条名为感情的绳子上的”,这点我非常认同,因为雷禅和躯都是,而黄泉……黄泉的感情则多少让我感到有点模糊……[上帝啊,让月阳在这半个钟头里忘掉黄藏吧!]。如果说躯的情感即使不明确,但有很鲜明的对象,那么黄泉就两者皆无了。

向来以为,能让黄泉记在心上的,应该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藏马,一个是修罗。

首先说藏马,在藏马还是那个恶名昭著的盗贼的时候,黄泉就已经是他的同伴了。那时候的黄泉无论是妖力还是心智都及不上藏马,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成为好朋友。我不知道这种信任是否单方面,因为毕竟是藏马毁了黄泉的眼睛,至于后来藏马在魔界武道会的时候带着阵等人从黄泉那里叛离,可能是因为藏马单纯地希望和平。而其实就幽助的方式来说,已经不存在国与国的矛盾,彻底简化成个人争霸赛的情况来看,藏马的行为也说不上什么叛离之类的[再汗……又跑题……]。

觉得藏马对待黄泉的感情不如黄泉这一边来得深厚。抓住那个弄瞎他眼睛的杀手,关了他千年,也折磨了他千年,因为黄泉从他口中听到一个最不愿听到的答案。持续的关押是无法忍受听到最好的朋友的背叛,宁可自欺欺人的黄泉其实很希望能听到除了“那个银发的妖狐”以外的任何名字,但是他没有。尽管如此,事隔千年,黄泉依然对藏马深信不疑,正如开篇时月阳提到的那句话,可能黄泉曾在恨与不恨之间挣扎过,但最终他还是更需要朋友而非敌人。

把浓厚的诚挚友情简化成时势所逼,才令得黄泉召唤藏马过去的这种说法,月阳是不接受的。黄泉并非这么功利的人,果真如此,他大可通过控制志保利来达到控制藏马的目的。而黄泉并没有这样做,他甚至将藏马拉到第二的位置,说依赖不如说信赖。藏马够强,但这不是黄泉需要他的理由,之所以选择藏马,是千年的友情。因为千年前,他们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所以会在武道会上,藏马的樱树那一战后第一个到达精疲力竭的藏马身边去搀扶他,所以会在决定放弃一切后只向藏马告别,触目所及的,是黄泉比现在的任何人都更早地认识藏马,更早地了解藏马以及比别人都来得更为深重的友谊。

怎么想也觉得写到这里月阳词穷了,再扯下去肯定变黄藏,巨汗……所以,请允许我,就在这样不是结尾的地方收住黄泉与藏马的话题,我们来谈个安全点的,嘿嘿。

第二个人,修罗。作为黄泉一心期待的儿子,修罗必定是经过了非常苛烈的训练的,所以年纪幼小的他就拥有极强的妖力。其实一直觉得黄泉本人是希望与修罗一战的,因为在修罗未成熟前,我想黄泉更愿意亲手教他更多东西。光顾着修炼而忘记道德观念教导的修罗有着一心求胜的信念,强到他对黄泉这个父亲两面三刀,以被打倒的假像来骗得黄泉警戒松懈之后发动突袭。月阳讨厌这样的人,但是修罗太小,所以月阳原谅他,黄泉也许意识到什么,所以他出手更重,每一次的打击之后,都会淡淡地说“认输吧,修罗”。

就这么简简单单一句话,月阳却听出了黄泉对修罗的疼爱,不是母性呵护的那种疼爱,更贴近母狮子把小狮子推下山谷的类型,听到修罗童稚的声音哭泣着叫他爸爸,然后认输。黄泉浮起的笑容是欣慰的,其实更希望等修罗再强一些的时候,与幽助这样的人打一架。因为天生的战士,成长的方式就是战斗,好的对手就等于好的老师。

原先的黄泉是个很有野心的人,从最初的盗贼到后来的国王,他付出的心血可想而知。然而并不满足于现状的黄泉在雷禅死期将近的时候,想趁这这平衡错乱的时刻一举统一魔界。所以他要藏马回来,所以他要制造修罗,原本的计划一切都是朝着这个方向迈进的,然而见过幽助后的黄泉却立刻放弃了整个国家,答应以个人的身份出战。是否是单纯热血的幽助唤醒了黄泉深藏心底的什么东西,总之他转个身,挥洒在月阳面前的,除了洒脱还是洒脱,洗尽铅华的黄泉在愉快地结束武道会之役后,更加洒脱地跟藏马告别。他要带着修罗去旅行,等三年后再回来找幽助打一架,那轻松愉悦的口吻不止是看透一切的睿智。

最终,黄泉从自己的野心中解脱出来,相信开始懂得享受生命的黄泉,领着修罗走向的,是一片更为广阔的天地。

我来说说.我对黄泉的理解:

黄泉虽然在(幽游白书)的戏份不多!但是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起到了画龙点睛的效果!

(幽游白书)前面的故事情节虽然周转起伏!但一直停留在一个矛盾的点上!这个矛盾的点就是:欲望!野心!权力!这些东西到底是拥有?还是放弃?一直都没有一个很好的答案!

但是到了最后!黄泉出现了!黄泉这个角色出现了!黄泉从开始充满野心的出现!到最后放弃一切!!

黄泉最后放弃一切这一点,给了(幽游白书)一个很好定义!这个定义就是:当人舍弃了这些欲望!野心!权力!这样才会重新获得一切!才会获得“自我解放”从而去寻找自己的目的!

为而不争!这就是(幽游白书)要告诉我们的重点!!

(幽游白书)成功之处也正是在这一点!

但是如果(幽游白书)结局是杀得昏天地暗的话,那么(幽游白书)将会失败!!

懂得放弃!才能拥有!!!!这就是(幽游白书)告诉我们的

黄泉其实是一个很重友谊的人!!

到了最后的关头黄泉其实可以统一魔界!

但是当他看到单纯而勇敢的幽助!仿佛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看到幽助为了保护自己所爱的人,或许就是因为这样!他放弃了一切!

我觉得黄泉能够放弃一切!是因为他领悟道了“自由解放”

自我解放,什么意思???

解放被现实禁锢的自我..兑现自我..即自由的自我.

突破受自我捆绑的自我..获得自由..即超我的自由.

自由的“自我”

超我的“自由”

就是自我解放的内容吧~~

而这样的自由与自我结合,便是真正的自我解放~~

自由不是我想做什么,就该去做什么.

相反,自由是我不该做什么,即使我内心想做,我一样有能力克制自己不去做我不应该做的事

黄泉克制自己的野心!从而获得了心灵上的“自我解放”

“奈河”,是佛教所说的地狱中的河名。《宣室志》第四卷对此有所记载:“行十余里,至一水,广不数尺,流而西南。观问习,习曰:‘此俗所谓奈河,其源出地府’。观即视,其水皆血,而腥秽不可近。”因河上有桥,故名“奈河桥”。桥险窄光滑,有日游神、夜游神日夜把守。桥下血河里虫蛇满布,波涛翻滚,腥风扑面。恶人鬼魂堕入河中,就好似《西游记》第十回中的描写:“铜蛇铁狗任争餐,永堕奈河无出路”。不由让人想到阴间奈河的恐怖。《西游记》第十一回:判官道:陛下,那叫做奈何桥。若到阳间,切须传。

民间传说:人死亡后魂都要过奈河桥,善者有神佛护佑顺利过桥,恶者被打入血河池受罪。《丰都宗教习俗调查》一书对此有过详细的描写:“……桥分三层(或三座),善人的鬼魂可以安全通过上层的桥,善恶兼半者过中间的桥,恶人的鬼魂过下层的桥,多被鬼拦往桥下的污浊的波涛中,被铜蛇铁狗狂咬。每年香会时,香客争以纸钱或铜板掷入池内,并以炒米撒入池中,以为可以施给饿鬼。许多老年香客,喜欢从上走过,以为走过此桥,死后可以免去过奈河桥之苦。”由此可见,建国前一些善男信女到桥前烧香化纸,施舍钱物的虔诚,只求死后佛能护佑过奈河桥。

[编辑本段]【奈何桥】

相传有一条路叫黄泉路,有一条河叫忘川河,上有一座桥叫奈何桥。走过奈何桥有一个土台叫望乡台,望乡台边有个老妇人在卖孟婆汤,忘川河边有一块石头叫三生石,孟婆汤让你忘了一切,三生石记载着你的前世今生。我们走过奈何桥,在望乡台上看最后一眼人间,喝杯忘川河水煮,“今生有缘无份”又何必强求?

“孟婆汤”是一个中国的古老传说,这在澜子家一本古书上记载着。在那个传说中人是生生世世轮回反复的。这一世的终结不过是下一世的起点。生生世世循环的人无法拥有往世的记忆,只因为每个人在转世投胎之前都会在奈何桥上喝下忘记前程往事的孟婆汤。所以,走在奈何桥上时,是一个人最后拥有今世记忆的时候。这一刻,很多人还执着于前世未了的意愿,却又深深明白这些意愿终将无法实现,就会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这也是这座连接各世轮回的桥命名为奈何桥的原因。

[编辑本段]【奈何桥的来历】

桥可通神、通仙、通天国,也可以通鬼、通冥府、通地狱。从民间文化的层面看来,桥梁及其象征性甚至更多地被人们用来在人与鬼、生与死之间建立联系或形成过渡与中介。

与“神话”与“仙话”相映成趣的是,中国民间口碑文学中,另有一类独特的“鬼话”。虽然我们常用“鬼话连篇”,来形容某人所言荒诞不经或不足为信,可是在民间“鬼话”里反复出现的“桥”,却不是偶然的,在我们看来,它并不荒诞。在中国民间信仰里,“鬼”是由于死亡而产生的一类消极的超自然存在。中国各地流传的许多鬼话中,桥梁往往是鬼,尤其是溺死者的鬼魂出没之所。

那些水死或从桥上跌落水中而死者的鬼魂,总是在桥梁上下或左右桥头,为自己寻找替身者,以便使自己能够托生而转世。在这个意义上,桥梁既是死者的鬼魂脱离阴间,转生到阳世的所在,又是新的死者不断续出,由阳间去冥途的所在,生命与死亡的交替和转化,是以桥为中介而实现的。在日本,也有冤死者的鬼魂或者怨灵,徘徊于桥上,常在“桥普请”时,弄歪桥板使人落水的说法。

一些心地善良,不忍拖人落水做替身的水鬼,在鬼话中虽然不能马上托身转世为人,却往往能够在冥府升官,或最终总能感动冥府阎王,甚至得到阎王的特许转生为人。

有一则题为“陆阿唐”的鬼话,说宝山境内练祁河上原本有座陆家桥,桥南为陆家宅,桥北为唐家宅,两姓人共利此桥,故双方协议于每年的三月份要轮流维修此桥。有一年,陆家修桥时,不幸有一人落水成了水鬼。第二年三月,这个水鬼拖唐家修桥者落水为替身,使自己转世回到了阳间。从此,每年三月修桥时,总要有人落水死亡,人们害怕,遂不敢再修,致使该桥沦于荒废。后来,有一个从唐家入赘陆家,名叫陆阿唐的人,自愿成为替死鬼,让大家放心去修桥。陆阿唐成了水鬼后,不仅不忍心拖他人落水,还在桥下保佑修桥者。于是,他备受陆、唐两姓的奠祭与供性。后来,凡路过此桥者,均要先在桥头拱手,表示对陆阿唐的尊敬,然后才过桥。每年一度到三月修桥时,人们供奉给陆阿唐的香火便更加兴盛,最后终于惊动了陆、唐两家的“土地”。

土地公上天廷告玉帝后,玉帝封陆阿唐为陆桥的桥神,并赐给他一根打鬼棒。从此以后,陆家桥就更加安全了,即使有落水者也不会被淹死,因为陆阿唐受封为桥神以后,一心为民除害。有时候,有人被鬼驱赶,但只要跑到桥上,就会受到桥神陆阿唐的保护。

从这则鬼话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生与死之间的联系,还可以看到玉帝与阎王之间的联系、“人柱”与桥神之间的联系,以及桥在两姓人之间形成的联系等等。

有趣的是,有一些关于桥的鬼话里,还常有女鬼在阴间生子,又为婴孩求食于桥上或桥头的情节。其中有一个故事说,婴孩被命名为桥,后来还中了头名状元。此外,甚至还有阎王命令他的心腹助手阴才,治理水鬼之患,命他为人们搭架浮桥,从而将功赎罪的鬼话。

在有关鬼府丰都的文学描写中,除了梦笔生的《金瓶梅》之外,另一则关于明代名士王世贞游地府的鬼话说,阴府的茶亭王婆,只给出鬼城过桥的人喝茶,而不给过桥进鬼城的人喝。王世贞来到桥上,但见桥下泛着七色浪花,变幻莫测,他想这大概就是情欲祸水了。王婆以桥下之水煮茶,让投胎之鬼吃了,就会使之情欲迷心,良知顿失。…这则鬼话中的“桥”,或者就是奈何桥的另外一种说法吧。

[编辑本段]【与奈何桥相关作品《孟婆的碗》】

有这样一个传说你知道吗?说的是人死后要经过黄泉路,投胎转世要经过奈何桥,奈何桥上有位慈祥的老奶奶叫“孟婆”,不停的在煮着一锅以“遗忘”为调料的汤。凡是要投胎转世的人必须喝下孟婆煮的汤,喝了这碗孟婆汤,就会将前世的一切忘得干干净净!所以,人总是不记得上辈子的事。

歌曲由刚刚踏上黄泉路的那一刻写开去,一个孤单的灵魂“走”在黄泉路上——脚步轻飘的失去平衡,你在哪里我喊着你的名——用尽全力想要呼唤那个刻骨铭心的名字,却发现,无论如何也发不出声音,无助,极度的无助弥散在字里行间,也萦绕于听者耳畔……

孟婆的碗

词曲:穆真演唱:魏佳艺

脚步轻飘的失去平衡

你在哪里我喊着你的名

可声音来不及扩散

便消失的没了踪影

踉跄着来到奈何桥前

我死也不接孟婆的那只碗

我不能忘记你我的甜蜜

我不能忘记你我的点点滴滴

我要带着今生的记忆

在轮回中找到你

永生相守

抱着你不再分离

想起你让我让我心揪

揪碎了揪碎了哽住了喉

挥起手打翻孟婆的碗

落在地碎成两半

孟婆她会对我发慈悲

不让我魂魄随风飘飞

我的爱浓浓将你包围

来世相依偎

想起你让我让我心揪

揪碎了揪碎了哽住了喉

挥起手打翻孟婆的碗

落在地碎成两半

怎么能忘记与你缠绵

怎么能丢弃对你牵绊

只为能换回那根红线

再续一段情缘

《孟婆汤》

歌手:游鸿明专辑《五月的雪》

如果真的有一种水可以让你让我喝了不会醉

那么也许有一种泪可以让你让我流了不伤悲

总是把爱看的太完美那种豪赌一场的感觉

今生输了前世的诺言才发现水已悄悄泛成了泪

虽然看不到听不到可是逃不掉忘不了

就连枕边的你的发梢都变成了煎熬

虽然你知道我知道可是泪在漂心在掏

过了这一秒这一个笑喝下这碗解药

忘了所有的好所有的寂寥

如果真的有一种水可以让你让我喝了不会醉

那么也许有一种泪可以让你让我流了不伤悲

总是把爱看的太完美那种豪赌一场的感觉

今生输了前世的诺言才发现水已悄悄泛成了泪

虽然看不到听不到可是逃不掉忘不了

就连枕边的你的发梢都变成了煎熬

虽然你知道我知道可是泪在漂心在掏

过了这一秒这一个笑喝下这碗解药

忘了所有的好所有的寂寥

虽然看不到听不到可是逃不掉忘不了

就连枕边的你的发梢都变成了煎熬

虽然你知道我知道可是泪在漂心在掏

过了这一秒这一个笑喝下这碗解药

忘了所有的好

所有的寂寥

《极品公子》

—第五卷你不配

叶无道喃喃道:”诗韵这曲>,是专门为你谱写的,我要让你哪怕喝了孟婆汤.下辈子都不会忘记对我的恨.

从他那修长如玉的指尖倾泻出一曲清雅哀伤入骨的悲歌.大厅中流溢着这曲充满东方意境的钢琴曲,不由自主的的终止了拍卖,喧哗的大厅顿时宁静下来.浮躁的心镜也安详起来,感受到一种痛澈心扉的落括.

所有人在那一刻,从他的背影,读懂了深刻的哀伤.

泪眼婆娑的夏诗韵轻轻的哽咽起来,终于卸下那张执着的面具,潜然泪下如雨.

一条路叫黄泉不满哀伤一条河名忘川流溢凄凉

一座奈何承载忘川一碗孟婆汤可以忘却今生换取来世

一块石头立于忘川之畔名曰”三生”

一口井指明来世

一个熟悉身影欣然跃下

一张容颜下辈子

为君倾城

[编辑本段]【总结归纳】

中国各地关于奈何桥的说法,有很多异传。或说阴间有奈河,河上有桥为奈河桥;或说在去阴间的途中有“血水池”、“血污池”、或“血河池”,池上有桥名为奈何桥。据顾炎武《山东考古录》讲,人们甚至把奈河及奈何桥附会确指为山东泰安附近的一条实在的河流。

由上可见,奈河桥是地道的佛教术语,而奈何桥是中国人的特有产物,是融合了中国人的“地狱”观和佛教转世轮回观的产物。

那么,何时使用奈河桥?何时又使用奈何桥?根据各位网友提供的资料,可以得出未经严格考证的初步结论:如果涉及佛教,且偏重于过桥时要受罪,或是过桥要通过重重考验、若未通过则坠入桥下不能重生,则使用奈河桥,同时奈河桥后面紧跟着的不是望乡台和孟婆婆的汤,而是六道轮回或是无法重生的血水池;如果只是过桥到阴曹地府的阎王殿报道,则使用奈何桥。虽然过奈何桥依然要受苦,但奈何桥貌似已经弱化了受苦的含义,成了进阴间必经之地,而且强调了尚未进到阴间的半人半鬼的灵魂的无奈和对人间的留恋。奈河桥是没有这层含义的,奈河桥只会让人望而生畏,起到的只是筛选善恶鬼的作用。

[编辑本段]【有关奈何桥联】

关于四川丰都的奈何桥,有两幅桥联分别为:

积德修行,奈何桥易过

贪心造孽,尖刀山难逃

三步跨过奈何桥,知尔是善是恶

一气走通金银道,赐汝发福发财

从克制到最后的“解放”

黄泉正是因为领悟到了“自我解放”从而放弃一切,带着自己的儿子!离开!带着儿子踏上了旅程…………….

土地公论坛(灯鱼为什么发光 ?要如何繁殖和饲养?)

3、合作与交流

●国际交流与合作稳步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重实效”的交流合作模式基本形成

规划院在国际合作工作中充分发挥专业领域广泛、技术人才和政策研究专家众多、基础资料和数据丰富、研究成果积累深厚等优势,通过一系列国际交流和培训,着力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土地专家,复合型人才和国际型专家的培养平台初步构建;积极参与我国对外援助项目,国际合作工作呈现出显著的“走出去”特点;国际合作由技术政策交流,逐渐向技术政策交流与国际项目合作转变,国际合作工作有力地支撑了核心业务工作的发展。

▲莱索托王国土地利用规划技术援助项目

▲赴加拿大MDA公司考察

深化、拓展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实施,为核心业务提供了发展支撑

顺利实施莱索托王国土地利用规划技术援助项目。2012年规划院派出两批专业技术人员10人,分别赴莱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援外技术指导工作,帮助莱索托王国确定了土地利用分类体系和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并完成莱索托王国历史上第一张土地利用规划底图的绘制,专家工作受到了莱方政府以及中国相关部门高度评价。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形成了在援外领域的人员储备和成体系的教材,积累了经验,总结了一套有针对性、操作简单、能够妥善协调各方能动性的组织模式,为援外项目的实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顺利启动科技部2012年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国家耕地资源动态监管系统核心技术引进与合作研究”。组织了赴加拿大和美国与加拿大MDA公司和美国TRIMBLE公司开展交流与考察,着重了解MDA公司雷达数据解译的处理技术及TRIMBLE公司在面向对象的变化监测处理技术,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就核心技术的转让和引进达成了相关协议。顺利启动亚洲开发银行技术援助项目“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研究”。

专业人才亮相国际会议,土地领域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3名专家参加了2012年度国际测量师协会(FIG)年度大会,提交了论文并进行专题发言。选派1名专家参加了亚洲开发银行土地政策交流会议。选派6名专家赴韩国参加了中韩土地政策和规划研讨会议,并作了《中国建设用地管理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个主题发言,进一步了解了韩国国土研究院编制四轮韩国国土规划的工作经验,对我国正在实施的国土规划编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中韩土地政策和规划研讨会上周建春副院长赠送礼物

首次派出专家赴外开展客座研究,合作交流深度扩张

应韩国土研究院的邀请,王柏源副研究员赴韩国参与该院《在城市开发过程中的补偿、评估制度》项目的研究。这是规划院第一次派出专家参与国际著名研究机构的客座研究,将有利于学习土地管理研究的新方法、新思路,并对我国的土地管理制成提出建议。

认真组织出访考察,出访实效性不断提升

赴意大利、荷兰、奥地利就不动产税收、地籍管理、土地登记、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考察,达成了在土地资源管理领域进一步合作的意向,为今后深化交流与合作搭建了良好的沟通桥梁和平台。赴德国、比利时开展信息技术和遥感技术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研究考察。赴英国、瑞士开展土地法律及土地税费制度政策研究考察。

▲访问德国时与专家进行讨论

深度参与、组织培训,复合型国际人才培养平台初步构建

顺利执行澳大利亚土地管理综合培训项目。培训紧紧围绕国土资源部重点工作设置内容,全面了解澳大利亚土地规划、土地征收、土地税费、土地法律等知识,同时还访问了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政府所属有关部门、高校,启发培训人员对完善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全方位的思考,实现了培训内容由单一的土地登记到土地管理的综合培训的转变。

▲澳大利亚土地管理综合培训

顺利执行了国土资源部与瑞典制图、地籍和土地登记局在北京和瑞典的两期培训合作,就统一登记、地籍信息化和社会化服务开展等瑞典地籍管理的经验展开了培训交流,对我国地籍管理工作的实际应用提出了富有操作性的建议。2012年4月,中瑞双方高层在北京进行了会谈,对在今后持续合作达成了共识,推动中瑞地籍合作向纵深发展。在瑞典培训的过程中,围绕国土资源部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探寻通过健全土地法律体系,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建立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等,有效推动中国现代化地籍管理体系建立的思路。同时,两名年轻专家还参加了意大利皇家测量师在西班牙举办的针对年轻测量师在地形学方面的培训。

▲中瑞地籍管理综合培训

▲郑凌志院长在中德国土规划研讨会上

召开国际交流研讨会,搭建常态化交流平台

2012年,规划院继续深化与日本、德国、匈牙利等相关部门的交流合作。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中日土地政策研讨会、中德国土规划研讨会、中匈地籍管理和遥感监测研讨会、中韩土地政策和规划研讨会,就地籍管理、地价公示、土地税费、空间规划、国土规划、遥感监测等领域开展了交流与研讨,基本建立了常态化双边沟通交流的机制,构建了常态化对外交流平台,国际合作交流的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

▲我国土地价格在工业化和城镇化中的定位研讨会

●对外宣传交流呈现新气象

全年主办了“完善土地产权制度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我国土地价格在工业化和城镇化中的定位研讨会”“快速城乡转型发展背景下的中国土地利用问题与政策国际研讨会”“从学科体系入手开展陆地表层研究”“2012年度土地学会学术年会”“2012年中国土地科学论坛”“加拿大空间规划发展情况介绍”“省级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督察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土地价格与物价关系研讨会”“海峡两岸土地学术研讨会”“土地地下空间利用相关政策研讨会”“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研讨会”等学术交流和讲座30余场。

全年累计有55篇信息被国土资源部《部内要情》采用,信息报送质量提高,多篇信息在《国办要情》刊登并得到国土资源部领导肯定,被评为“国土资源好新闻优秀组织奖”、“国土资源部信息报送先进单位”;编发《地政研究动态》20期、《情况通报》45期、会议纪要23期;出版《中国土地科学》12期,被评为2012年度“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土地科学动态》6期;完成了2011年度、2012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工程周报29期及月报8期的编写工作。

●多方合作,全面推进全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系统建设

规划院继续坚持“开放建院、合作互利、共同提升”,通过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式,谋划整体,将院系合作纳入规划院系统常态化管理之中,进一步集聚系统资源,从单纯的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到以项目为核心的实质性合作,再到目前初步形成的“项目合作、人才交流、基地建设”等多元化格局,取得了互利共赢的巨大成效,基本实现了“项目协作、平台共建、优势互补、发展双赢”的整体发展目标,通过开展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项目、政策调研、国际援助项目合作以及对九大国家土地督察局的支撑服务等,积极落实与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业务发展合作备忘录,调动和依靠整个规划院系统的力量,顺利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充分发挥了规划院系统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的整体功能和优势,进一步巩固了规划院系统作为土地管理支撑服务主力军的地位。

以“创新、提升、合作、发展”为主题,成功举办2012年度全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系统业务交流会,来自31个省(区、市)和有关城市的规划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国土资源部重点工作布局,以积极主动发挥土地管理技术支撑和决策服务方面主力军作用为主线,全面推进重点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徐绍史部长对规划院系统工作的重要批示和王世元副部长重要讲话精神,对全国规划院系统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交流总结,研讨国土资源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加强高端建设、促进交流合作、整合力量、完善机制、推进工作为目的,完善全国规划院系统的国土资源管理业务体系和工作基础,提高土地管理理论,明确“做什么、怎么做”,更好地发挥支持服务作用。会议的圆满成功,对全国规划院系统建设,对未来规划院系统在土地领域更好地发挥技术服务支撑功能,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全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系统业务交流会

●积极谋划,稳步推进基地建设

2012年,在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规划院通过科学谋划、前期调研、方案制订和实地考察及专家咨询,创建了四川、江苏等6个科研基地及浙江、贵州等4个实证监测基地,基本确立了科研基地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配备、运行机制及野外观测点等。通过开展多项技术研究、政策研究等项目合作,逐步建立了保障基地持续、长久、健康运行和发展的运行机制,以及地方主导、国家支持、多方联合、共享互惠的基地运作机制,以“一系统两中心”为重点的平台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为规划院的未来发展提供了一条新的、重要的路径,对规划院系统开展高端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更好地服务于国土资源战略目标,提升国土资源研究的战略地位,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土地政策实证研究基地揭牌

召开了首届“全国规划院系统科研基地建设专题研讨会”,出台了《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重点实验室野外科研基地建设规定(试行)》、《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重点实验室野外科研基地年度考核办法》、《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重点实验室野外科研基地人才交流方案》和《土地政策实证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为稳步推进基地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表2 2012年考察培训情况表

4、土地产权制度特性

土地产权制度是土地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我国土地产权制度与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管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甚至是决定性的原因。从解决土地管理的根本问题出发,就必须从产权问题入手,抛开意识形态的羁绊,研究在现阶段,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采取既能提高效率又能实现公平的土地产权制度,继而解决土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一、现行土地制度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与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和人口分为城市人和农村人一样,土地也分为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因此,理论上将此称为二元结构。这种二元结构在管理实践中出现了很多令人费解而又在现有制度框架中难以解决的问题。

(一)现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缺陷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人民公社制度。人民公社成立后,我国彻底摒弃了延续几千年的土地私有制度,实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共同劳动;劳动成果共同分配是集体经济的三大特征。劳动决定成果的分配,而生产资料不再作为分配的要素,集体成员脱离集体经济组织,不再参与集体活动,其权益相应消失。从集体所有制的特征来看,有点像国际上流行的合作制组织。上世纪80年代人民公社解体之后,除极少数农村如江苏省的华西村、河南省的南街村等仍保留集体经济组织之外,其他绝大多数都分田到户了。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机构,解体后公社一级机构摇身一变成为乡级人民政府,生产犬队改为村民自治组织,生产队改为民小组。生产资料或集体财产分配给集体成员,土地由农户承包经营口很多地方已难以找到集体经济的影子,国或只留下集体经济组织的外壳。对已经不存在的事物或只留下一个外壳的东西仍作为法律主体,尤其是历次宪法修改过程中法律制订者都视而不见,对此只能表示深深的遗憾。但由此引发的种种问题和后果难以想象。

宪法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由于已不存在集体经济组织,因此从性质上已转化为集体成员共同所有,即由公有制转化为“共有制”。后者和前者的重大区别在于集体成员只对某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而不需共同劳动,共同分配。就如居住在一幢高层建筑上的城市居民对电梯等公共设施享有其有权一样。共有权不需要人格化代表,只需要成员多数人的意志表示即可。这种“土地共有制”,在全世界已很少存在,据说,美国印第安部落仍实行这种制度,但已由美国联邦政府替印第安人托管。

农村集体土地既归乡(镇)所有,也归村和村民小组所有,在土地被征用或被征购过程中,对土地补偿费的分割使这三级都成为受益者,而承包土地的农民虽失去了所耕作的土地,但因不是所有者,因此,并不是法定的谈判对象,因此没有多少话语权,只能得到些许补偿费。除非一个村庄更多的人失去土地,且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才会上访或聚众闹事,多数情况下,理性的选择是被动接受。省县两级政府从经济发展考虑,往往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不予深究。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作为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或所有者代表更愿意土地被大量征用或征购,这和国家所推行的最严格的土地政策大相径庭。因此这项政策的实施效果从长期来看是值得怀疑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农民的上访是获取土地占用信息的主要渠道,但政府并不提倡,因此中央政府很难得到土地利用的真实信息,只能被动接受土地被大量占用的事实和结果。

综上所述,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已没有存在的价值,继续存在下去,有百害而无一利。我们认为已到对其进行根本性改革的时候。

(二)二元土地制度形成的深层次矛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就形成了二元土地所有制度。在二元土地所有制度的基础上又形成了二元土地管理制度。这种二元土地制度造成了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和矛盾。

1.低补偿高出让,地方政府成为损害农民利益的始作俑者

根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须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才能使用土地。而使用集体土地,须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并进行补偿,将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后,才能使用土地。而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建设则不需办理土地转用手续。由于有此差别,很多地方政府便打起了农地的主意,假借办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把大量农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通过“低补偿”、“高出让”,积累建设资金,建起了“超豪华”城市,还美其名曰“经营城市”。“弱势”的农民在“强大”的政府面前只能默默承受。不能承受的农民或采取上访或聚众闹事造成社会不稳定。

2.城乡二元土地市场正在形成 考试大论坛

农用地转用手续繁琐,而乡镇建设和乡镇企业用地手续就简单得多,在各地政府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形势下,很多土地转用甚至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在东部沿海地区,农民在自己的耕地上建起了住宅和工厂,城镇规模也不断扩大,在加速经济发展的同时,对土地的占用也令人触目惊心。在城市郊区,很多建设项目采取和乡村合资的方式即通过土地入股获得建设用地,而不再通过土地转用的形式。随着城市的扩大,在城市内部也将出现二元土地市场。城市土地使用权有法定的年限,而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却未规定使用年限,所以城里有很多人到农村去建设别墅或休闲场所。 来源:

3.城市土地国有化将受到严峻挑战

城市土地由国家所有,一般指现有的被民政部批准确定的600多座城市和一部分县城,很多建制镇使用的多是集体土地。这些建制镇的规模不断扩大,如浙江省温州市下属的龙岗镇、鳌江镇,江苏省的同里镇、周庄镇等,其规模已相当于中小城市,城镇建设用地属于集体性质,要不要办理土地转用手续?使用城市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要不要缴纳土地出让金?遍布全国各个城市的城中村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就是因为牵涉到土地“变性”问题。土地不变性,政府难以进行基础设施投资,而要变性,谁来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变性后,谁来支付土地出让金?城市中集体土地变性,成为一个谁也解不开的结。而打这个结的人就是我们自己,因为土地本无性,是我们给强加上去的。

4.土地粗放利用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土地二元制度的不合理性决定了其不可持续性,也注定了其必然改变的结果。很多人尤其是投资者和企业家不仅把土地当作生产资料,也把其当成投资的工具,在兴办实业时,尽可能多地占用土地。农民宅基地的占用也是越大越好,有的一户占用几份宅基地。这是他们最理性的选择。

二、土地私有化思潮辨析 采集者退散

世界上有三种土地所有制度:国有制、私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有很多弊端,故改革之声不绝于耳。有人主张国有化,另有一些人虽然没有公开自己的观点,但主张私有化的大有人在,甚至存在一种私有化思潮。很多人认为,这个问题很复杂,可以存而不论,但此问题又是土地管理制度的前提,是绕不开躲不过的问题。不理清楚这一问题,土地管理制度便找不到方向和基础。

(一)资本主义国家土地私有化的教训

目前世界多数国家实行的都是土地私有制,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实行的也是私有制(是没有得到法律保障的土地制度)。按照西方经济学理论,私有产权的边界清晰,权益得到国家法律的有效保护,可有效防止外部性所带来的效率损失,故私有制的效率高于公有制。

资本主义国家无一例外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度。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比较发达,但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因为其实行土地私有制,才导致今天如此发达。应该看到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有很多还非常贫穷。因此,也不能认为只要实行了土地私有制,经济就会发达起来。相反,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有许多教训。

上世纪60至80年代,日本的工业化、城市化过程加快,对土地产生了巨大需求。但持有土地的农民不愿意转让手中的土地,政府和工商业者不得不出高价购买,由此提高了政府和企业的投资成本。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如在道路建设中,用地费占总投资的比重曾达到90%。农民通过转让土地获得了巨大收益,并用于购买房产和企业的股票,推动了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的上扬,形成了巨大的经济泡沫。在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不断上扬的同时,企业的成本也在节节上升,国际竞争力下降。上世纪80年代后期,日本经济泡沫破裂,许多银行和企业破产倒闭,导致日本经济不景气长达十几年时间。 来源:

韩国也实行土地私有制。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土地问题成为一大制约因素。其首要问题是土地的集中。根据韩国土地公概念研究委员会1989年发表的研究报告,前5%的大土地所有者拥有的土地,占全国个人所有土地的 65.2%。韩国土地所有制构成是:私有地为66.1%,国有地为24.3%,法人所有地为4.1%,其他5.5%。土地问题还集中表现在1960年以后持续的周期性土地投机和不断升高的地价上。在地价急速上升的状况下,个人和企业的很多资金都投入到不动产投机中,形成了地价持续上升的恶性循环,从而使韩国的土地问题日益严重。地价上升、土地集中、不动产投机构成恶性循环的三个环节,并使土地问题引发出诸多社会政治问题。第一,土地价格的上涨直接引起住宅价格的上涨,使普通公民的住宅购买力日益减弱。在大城市居民中,无私人住宅或土地而租房的家庭数达到总数的70%。第二,地价上升增加了道路、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补偿费,增加了建设成本,阻碍了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度。在道路建设中,用地费所占比重的平均值由1979年的6% 上升到1987年的35%,甚至达到55.4%以上。第三,土地集中把地价持续上升所带来的利润以大量的非劳动所得的形态集中在大土地所有者手中。非农民的农村土地所有问题成了阻碍农村经济自立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针对土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世纪80年代末期,韩国提出了“土地公概念”理论,出台了一系列限制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如:《有关宅基地所有上限的法律》、《国土利用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土地区划整理事业法》等等,对土地私有权进行直接限制和间接限制。 来源:考试大

(二)中国实行土地私有化将带来的后果

总结历史的经验,“耕者有其田”是容易做到的,但“耕者保其田”是难以做到的。因为兼并者在虎视眈眈,时刻准备将农民的土地收归囊中。建国初期,实行合作制的初衷就是防止土地兼并,防止农民的土地得而复失,事实上,当时已有土地兼并的苗头。

实行土地承包制后,土地转让仍然受到严格限制,尤其是不允许村民以外的人购买土地。如实行土地私有制,自由转让或曰自由买卖当属应有之义。城市中一批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的人正在到处寻找投资机会,他们不会看不到土地种植虽然价值不高,但一旦改变用途,其增长潜力将是“无限”的。农村的土地将是他们下一轮投资的“富矿”。中国农民虽然有“恋土”情结,但种粮比较效益低,进城打工的吸引力远远大于耕种土地的拉力,一旦投资者给出合适的价格,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将土地转让出去。为了治疗疾病,子女求学,进城创业等原因也会迫使他们出卖土地。在没有解决社会保障之前,失地农民一旦不能顺利在城市就业,势将沦落为流民,这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 来源:考试大

毫无疑问,在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下,一旦恢复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势必会造成土地的大量兼并。尽管兼并和集中是土地规模经营的基础,但是,落后的农村生产力状况以及大量廉价农村劳动力的存在,会使劳动力对资本进行大量替代,从而土地集中经营成本可能会高于分散经营的成本。土地兼并的结果不是大农场的出现,而是佃农的出现。土地所有者收取地租,并寄希望于土地价值的自然增值。另一方面,即便能形成一部分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但将有大量的农业劳动力被挤出。从土地上脱离出来的农民,由于自身技能和其他外在因素的影响,不可能在短期内全部被非农产业吸纳,加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将会造成众多失地又失业的农民流离失所、无计维生,从而引发社会混乱。如此一来,非但不能解决三农问题,反而会使问题进一步恶化。

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程中,无论采取何种土地管理方式,占用土地进行工业和城市建设都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实行土地私有制,在土地需求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持有土地的农民会和日本的农民一样对土地待价而沽。对土地的投机也会乘势而起,使真正的土地需求者难以购得土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成本将加倍上升,不仅会延误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我国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也将成为泡影。

三、化土地二元产权制度为一元产权制度

(一)土地国有化是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然 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从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来看,农村集体的权利已剥夺殆尽。农村集体除按照《土地承包法》将土地如数承包给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看不到集体所有权的任何权能。法律本身也出现了矛盾。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但城市和农村并没有天然的界限,尤其是城市郊区的农村很多已经变为城市。随着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今天的农村在不久的将来可能变为城市。乡镇企业的兴起,农民们在集体的土地上建起了工厂和公寓,就地实现了城市化。全国有19000多个建制镇,已经或正在成为城市或城市的一部分,但他们用于城镇建设的土地基本上都属于集体土地,如果不转化为国有土地,将明显违反宪法。如果转化为国有土地,由谁来支付这笔数额巨大的“变性”资金?不仅如此,“城中村”的集体土地如何“变性”为国有土地?现实一再使神圣的法律陷入困境。在浙江温州等地,广东南海、顺德、东莞等地,凡是私营企业发达的地方,集体出租土地现象就较为普遍。因此,土地制度并轨势在必行。土地制度并轨的方向理所当然是国有化而不是集体化,更不是私有化。因此,我们建议:改革土地二元所有制度为一元所有制度,即废除土地集体所有制,代之以土地国有制。在此基础上,根据土地用途,确定土地使用权等不同土地权能,在合适的时机修改宪法,并相应修改有关法律。

(二)土地使用权长期化 来源:考试大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产权的一种权能。产权是在既定的生产关系内部,由所有制实现形式所决定并反映生产关系,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形成的,反映不同经济主体对一定财产的不同方面、不同内容的权利及相应义务的法律形式。使用权是所有权派生的,是受到所有权制约的一种权利。但使用权也是一种物权,是受到保护的民事权利。 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当国家掌握了土地所有权以后,就可以通过法律或授权政府将土地使用权直接授予承包土地的农户。农户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具有使用、经营等权利,即可以转让、租赁、抵押和继承。既不受村委会的非法干预,也不受县乡政府的非法干预。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就可以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农业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才能够有效保护。当农民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时,必须得到政府的许可,当农民进行土地转让而又不符合国家对农地转让的条件时,村委会和乡县政府就可以依法进行干预。无论是公共利益或是一般城市建设用地,都应按照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价格标准对农民进行补偿,村委会或乡县政府无权对农民转让土地的资金进行分割,但对因转让土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应强制缴纳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将其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在集体土地统一并轨为国有土地时,并将土地使用权授予农民时,国家不需支付也不应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以往的土地收益,仍然谁使用、谁出租,为谁所有。国家在道路交通设施、水利等建设、城市规划改造、国防用地等等特别情况下,保留对所有土地占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的强制收回权力。但对收回的土地要根据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价格给予补偿。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取得耕地使用权的农户如举家迁往城市和城镇(户口已迁入城市或在城市有住房、有固定工作,已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账户者)可允许土地使用权转让,也可不转让土地使用权,但不得将土地撂荒(土地一年以上元人耕种)。国家对撂荒土地将无偿收回并对其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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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家去城市务工或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可允许将土地出租,租赁期限和租金由租赁双方确定;出租方若需自行耕种,承租方应予同意。

土地使用权应允许继承。全家俱已亡故的农户可由指定继承人继承,没有指定的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人不愿继承的可由国家收回并拍卖。

家庭分裂允许通过协商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土地管理部门应重新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夫妇离婚如一方放弃耕种可将土地使用权折价。如双方难以达成协议,可诉诸法律。

土地使用权可设定抵押,但以不影响抵押者基本生活为前提。

宅基地和耕地一样由土地管理部门核发使用权证书,享有和耕地同样的权利,但有遵守城市规划、城镇规划和新农村规划的义务。

(三)土地产权制度并轨的重大意义

土地产权制度并轨,即农村土地国有化,赋予农户土地使用权,同时也取消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对正在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的我国来说,具有革命性的意义。

1.土地国有化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特征,是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基础和条件

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以“均田”作为施政纲领,但都有始无终,因其不代表广大农民的利益,且没有抑制土地兼并的手段。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实现共同富裕是经济发展的目标,不允许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国家掌握了土地所有权,就能从根本上抑制对土地的兼并和垄断,制约个人或利益集团利用土地牟取暴利的情况发生。国家通过所有权可对土地利用、土地市场、土地收益进行掌控,使之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和手段。

2.土地使用权长期化可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基础

土地具有天然性和不可转移性,因此,它不是一般的商品。但土地具有排他性和有用性,因此,又具有商品的特性。为了有效地利用土地,使其优化合理地配置,按照市场原则,通过市场交易决定土地利用,较之于通过行政手段进行配置,实践证明是更为正确的选择。赋予利用者长期使用权,便使根据价值规律进行流转成为可能,有利于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使单位土地有更大的产出。由于通过土地使用权对利用者的权益给予法律上的有效保护,可以鼓励利用者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从而改善土地的质量和环境。 考试大论坛

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土地通过行政手段配置。一旦项目获得批准,就可以通过无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一方面,虽具有降低投资成本继而降低产品成本的作用,但土地价值却没有在产品价值中得到体现。另一方面,由于土地无偿取得,土地占用最大化便成为理性的选择,土地的粗放利用便不可避免。土地不可思转让或只允许无偿转让,使大量土地占而不用,造成极大浪费,城市土地国有制演变成单位所有制。改革开放后,虽允许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但由于法律设定了最长70年的期限,致使土地的未来收益与成本的不确定性增加,不同程度地抑制了土地的流转和使用权价格的形成。实行土地使用权永久化,可消除未来土地成本的不确定性,土地市场就能够很快形成,其使用权价格将趋向合理化。 来源:考试大

3. 赋予农户长期土地使用权将对农民利益起到 根本保护作用

农户取得长期土地使用权不仅使用地农民的用地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使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也使土地使用权成为农户既可以使用卫转让,又可以继承和抵押的资产,并可有效地制约地方政府和村级组织及村干部滥用权力。土地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只能依法对土地利用行使监督的权力,而不再有配置的权力。地方政府及村级组织再无资格参与对土地收益的分割,土地被征用后的补偿也将全额归农民所有

5、寻仙任务列表

寻仙中的任务名称

如:天劫始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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