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广东开放大学代码)

1、广东开放大学代码

广东开放大学代码是51315。

广东开放大学,简称广开大,是中国广东省属的一所全日制本科高等学校,成立于1978年,是中国的开放教育学院之一。

广东开放大学的办学理念是“终身学习、学历教育、智慧广开”。学校致力于为广大非全日制和继续教育学生提供高等教育机会,以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和职业发展。学校开设了本科学历教育、学历教育、网络教育、继续教育等多个领域的课程和专业。

广东开放大学的课程设置广泛,涵盖了人文科学、经济管理、工学、法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体育学等多个领域,旨在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学校的学历教育涵盖了本科、专科和高级职业教育,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学校注重教学质量和师资队伍建设,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包括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的教授、副教授和专业技术人员。学校还积极推行信息化教学,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来提供高效便捷的学习环境和资源。

广东开放大学在教学模式上注重灵活性和个性化,采用多元化的教育方式,如面授教育、网络教育、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等,以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习惯和时间安排。

此外,学校还注重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与政府部门、企业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学习实践和职业发展的机会。

教学目标

广东开放大学办学使命是,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的办学特色和优势,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广东开放大学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设一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汇集社会优质教育资源,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服务终身教育,特色鲜明、国际接轨、国内一流的开放大学。

建设的具体目标,实现“六个一”,一网:覆盖全省的数字化网络;一台:广东省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一库:广东省终身教育数字化资源库;一行: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一团队:网络教师团队;一模式:开放式人才培养模式。

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广东开放大学代码)

2、广东开放大学 2012年1月10日学习完毕 预计拿证时间

广东开放大学,2012年1月10日学习完毕,预计拿证在2012年3月6日。

广东开放大学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主要面向成人开展远程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日前,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文批准广东省12个项目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其中,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承担的“组建广东开放大学,探索终身教育模式”项目成为试点项目之一。这表明,广东开放大学创办工作已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正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广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加紧制定和上报试点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广东开放大学办学使命是,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的办学特色和优势,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广东开放大学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设一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汇集社会优质教育资源,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服务终身教育,特色鲜明、国际接轨、国内一流的开放大学。建设的具体目标,实现“六个一”:一网:覆盖全省的数字化网络;一台:广东省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一库:广东省终身教育数字化资源库;一行: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一团队:网络教师团队;一模式:开放式人才培养模式。

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广东开放大学代码)

3、广东开放大学和国家开放大学有什么不同?

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国家承认学历。

但一个是是全国六个开放大学之一的省教育大学,一个是教育厅的,而广东开放大学作为全国仅有的六所开放大学之一,这种教育资源可谓稀缺独有。

国家开放大学是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地方广播电视大学的基础上组建,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办学网络立体覆盖全国城乡,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重,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没有围墙的新型大学。

目前,注册在学生359万人,其中本科学生105万人,专科学生254万人,包括近20万农民学生,10万士官学生,6000多残疾学生。国家开放大学的组建成立,标志着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踏上了新的征途。

广东开放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教育厅直属,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面向社会全体成员开展远程开放教育并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服务于广东学习型社会建设,坚持面向基层、面向行业、面向社区、面向农村,为学习者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广东开放大学的前身为成立于1978年11月的广东广播电视大学,与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资源共享,优势互补。2012年12月,教育部批准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广东开放大学,是全国六所开放大学之一。

学校拥有全国最完整的办学体系,包括89所市县分校,23所与行业企业及学校合作办学的二级学院和分校,办学网络遍布广东城乡,是一所老百姓身边的大学。在全国44所省级电大系统中,广东开放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三,师资队伍全国第二,资产设备全国第三。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在校生约26.7万人,其中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开放教育和成人教育21.2万人、自开办开放教育本专科生3.4万人、高职高专生1.2万人、中职教育0.9万人。

广东开放大学始终坚持以终身教育理念为先导,以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实现教育观念、教育对象、培养模式、学习资源、师资队伍和方法手段的开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致力于满足广大学习者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培养具有自主学习能力和终身发展能力的、适应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本部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其中正高职称35人、副高职称105人、博/硕士生导师4人、博士/硕士学位417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和广东省优秀教师24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18人。

同时聘请了一批国内外专家学者、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领军人物,指导和推进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

广东开放大学现有法律与行政管理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与标准化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和直属学院5个学院,开设标准化工程、文化产业管理、法学(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信息安全、土木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本科专业和电子商务等16个专科专业。

广东开放大学同时是国家开放大学分部,目前开设开放教育本科专业15个、专科专业26个。40年来,学校累计培养各类毕业生约114.4万人,为普及广东高等教育、提升全民素质做出了重要贡献。

广东开放大学坚持“以人为本、灵活多样、合作共建、质量卓越”的开放办学理念,走“协调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特色发展”之路,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建立中高职融通、专本衔接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基地。

致力于成为“开放、卓越”的高等远程教育机构、全民终身学习的服务平台,建设远程开放教育新型大学,打造终身教育领域的“南方教育高地”,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美好愿景,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接轨”的开放大学。

广东开放大学

国家开放大学

4、广东省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建设下一步工作计划包括哪些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7-23 14:18:51资料来源:事务中心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应用指南》(教技〔2018〕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教技〔2018〕16号)、《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行动,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有效推进我省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促进空间应用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实现教学与学习应用常态化,规范有序地推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发展,引导师生科学合理使用网络学习空间,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度广东省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一)以“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在教学中的深度应用”为主要目标,充分发挥网络学习空间在教育教学、课程资源建设、师生教学互动、学生核心素养提升等方面的作用。引领师生形成科学合理应用网络学习空间的习惯,助力师生信息素养提升。

(二)探索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师生互动新模式,推进网络学习空间的普及与深度应用,促进网络学习空间与物理学习空间的融合互动和创新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应用,形成特色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整体推进的典型经验做法,向全省推广。

二、活动范围

2021年度活动范围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空间普及为主。

三、活动内容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加快落实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实施方案,根据各地应用基础和条件,采取区域整体推进方式,将本地所有区县分年度纳入实施方案,每年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的区县不少于1个。2021年度活动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空间、深化应用、优秀遴选、示范推广。

(一)建设空间

1.明确平台。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教技〔2017〕7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教技〔2018〕16号)和《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教技〔2018〕4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定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机制,原则上认定1个“人人通”平台,且平台须接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或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2.完善空间功能。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要推动整合“人人通”平台的资源、数据、服务,完善个人空间和机构空间功能,优化集成公共应用服务和数据分析服务。

3.开通空间。确保区域内所有学校开通机构空间,学校所有教师和适龄学生开通个人空间。各地根据应用需要,鼓励建设名师、家长等多种类型个人空间,以及区域、班级、社团等多种类型机构空间。

(二)深化应用

各地各校利用网络学习空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网络学习空间覆盖全体教师和全体适龄学生。

1.通过网络学习空间构建泛在学习环境,优化资源供给,创新服务模式,促进资源共享。

2.利用网络学习空间掌握学校动态、开展教学评估;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和智力资源供给,基于数据改善资源调配机制、教师评价机制,推进管理业务重组、流程再造,实现过程化评估和精细化管理;支持教育管理模式、教学应用模式创新。

3.支持教师备课、授课、学习指导等日常教学活动;组织实施自主、协作、研究等教学活动,开展差异性和个性化教学与指导;开展跨班级、跨学校、跨区域等教学活动;利用网络学习空间进行校企合作,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创新实践教学和顶岗实习模式等。

4.支持学生利用网络学习空间选择网络课程、在线测试、在线指导等学习资源与服务进行自主学习;组建兴趣小组等,进行协作探究、交流活动等。

5.利用网络学习空间数据评价教师教学过程、课程建设与应用水平等;记录学生学习过程,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校园文化建设;家长了解学生发展情况,参与学校管理。

6.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利用网络学习空间组建研修共用体,开展研修活动,增强教师专业能力和空间应用能力,发挥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作用。

7.在重大疫情或自然灾害等公共危机事件期间,利用网络学习空间有序开展“停课不停学”,整合各类学习资源,支持师生学习,组织校际间教师在线研讨、协同备课活动等;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组织在线教学,参与网络研修,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安全、阅读、德育、体育、心理、美育)以及家校互动等。

(三)优秀遴选

1.2021年广东省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将开展网络学习空间优秀单位及优秀个人遴选:

(1)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区域;

(2)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学校;

(3)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教师。

2.优秀遴选采取区域和学校自主申报、逐级遴选推荐、省级遴选的方式。

(1)自主申报。区域和学校可自主向上级组织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普通高校、省属学校可直接向省级组织单位提交申报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可直接进入省级遴选,原则上每所学校推荐优秀教师不超过3名)。已获得全国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的单位不再申报。

(2)区县推荐。由区县制定本地区的推荐遴选工作方案,组织所属学校自主申报。

(3)地市遴选。由地市制定本地区的推荐遴选工作方案,对符合条件的材料予以推荐。原则上,地市推荐优秀区域不超过3个,优秀学校不超过10所,优秀教师不超过30名,已获得全国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的不再纳入推荐范围。推荐的区域和学校所认定的“人人通”平台必须接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或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且推荐优秀区域时至少推荐1所该区域的学校作为其支撑案例。

(4)省级遴选。省教育厅组织对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校、省属学校的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选、远程答辩,确定2021年度广东省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区域、优秀学校、优秀教师名单。

3.遴选名额

(1)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区域:3个地区;

(2)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学校:15所学校;

(3)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个人:不超申报总数的25%。

(四)示范推广

通过召开研讨交流会、组织专题培训、进行网络展示等多种形式,宣传、交流、推广区域和学校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成果和经验,引领各地加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各地要用好优秀区域、优秀学校和教师空间案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交流组织推进经验,推广有效应用模式,以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带动信息化教学模式创新和水平提升。

四、活动时间

(一)准备阶段

1.建立工作联系。2021年8月20日前,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校、省属学校提交活动工作联系信息。

2.报送实施方案。2021年8月30日前,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本地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实施方案。

(二)应用遴选阶段

1.区域活动推进。2021年7月至9月,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督促各区域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

2.优秀推荐遴选。2021年9月至10月,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校、省属学校参照各类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评价指标(附件1-3)推荐空间应用优秀单位和个人材料。我厅组织专家通过材料评审、远程答辩等方式,综合评定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各类优秀名单。

(三)示范应用阶段

2021年11月公布遴选结果,颁发证书,展示优秀案例,组织示范交流活动,宣传典型,推广经验。

五、材料报送

本次网络学习空间活动优秀遴选依托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开展。

(一)材料提交

1.2021年8月20日前,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校、省属学校提交活动工作联系表(附件4,同时提交可编辑文档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2.2021年8月30日前,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上报本区域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实施方案(附件5,同时提交可编辑文档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3.2021年9月3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校、省属学校填报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推荐汇总表(附件6,同时提交可编辑文档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2)各单位或个人须提交网络学习空间应用申报表(附件7、8)。

(3)每个空间应用须报送《空间应用情况介绍文档》(图文并茂)、空间介绍视频(时长不超8分钟)。

(4)每个空间应用须提交1份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案例,案例可从空间常态化应用、空间全面应用、空间创新应用(含数据分析等)等方面选取一到两个维度展开,案例以文档、图片、视频等形式呈现。

4.附件4-6发至厅事务中心联系人邮箱;附件7、8及其他材料经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校、省属学校遴选后在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活动栏目上传(网址为

(二)联系方式

厅事务中心:

联系人:朱晓琼、王筱伦;

联系电话:020-84418677、84482451;

电子邮箱:zy@gdedu.gov.cn;

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233号广东省教育厅事务中心(广东省电化教育馆)4楼407室。

活动技术支持:

联系人:何辉雄、陈海鉴、黄浩驰;

联系电话:020-84479566;

客服QQ:2747023563。

六、活动要求

(一)省教育厅负责活动的总体统筹、组织协调,省教育厅事务中心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地须高度重视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工作,按照《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教育部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将该项工作作为推进教育信息化2.0的重要抓手及其他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的有效载体,统筹推进。

七、其他事项

(一)网络学习空间中所发布的信息、上传的文章、资源等一切内容均不得有版权争议或任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或被举报,经核实后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相关责任由活动参与者自行承担。

(二)活动将面向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区域、优秀学校和优秀教师颁发证书,相关信息以活动参与者申报材料为准,请确保申报材料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三)本文附件不随正文下发,正文及附件可在广东省教育厅官网(

)及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通知公告栏下载。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厅发文).pdf

附件1: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评价指标.doc

附件2: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评价指标.doc

附件3: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教师评价指标.doc

附件4: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工作联系表.doc

附件5: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市级实施方案.doc

附件6: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7: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区域(学校)申报表.doc

附件8: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教师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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